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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印错海报甲方要求扣减服务费
www.qx.dazhoupeace.gov.cn 】 【 2023-05-11 10:51:01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为获得更好的活动效果,许多公司在举办活动时,都会找广告公司设计制作一系列的宣传物料。如广告公司将公司名称印刷错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前不久,达州市某公司因举办重要活动,与广告公司签订了场地布置合同,约定由广告公司制作邀请函、指示牌、海报、展板等宣传物料,并由广告公司布置活动现场。然而,活动举行当天,参加活动的宾客向该公司活动负责人李先生提出,现场的海报公司名称与邀请函上的公司名称不一致,导致许多参加活动的宾客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活动结束后,广告公司向李先生催要服务费2万元,而李先生表示由于广告公司将公司名称印刷错误,影响了活动的举办及公司形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扣减一部分服务费。广告公司对此表示不认同,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于是李先生将广告公司告上了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海报的作用是为了起到迎接宾客、引导宾客的作用,往往摆放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而广告公司由于自身疏忽将公司名称印刷错误,导致宾客产生误解,影响了活动的举办,并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故法院认定广告公司的失误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广告公司的过错程度,法院酌定按照合同标的金额的45%对服务费进行扣减,即李先生公司只需向广告公司支付服务费1.1万元。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吴彤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谭别林)

编辑:唐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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