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公安:三男子非法捕捞水产品被罚
自禁渔期以来,为禁止非法捕捞行为,渠县公安不断加大宣传、打击力度,希望广大群众可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但万万没想到,仍有人因口腹之欲选择顶风作案……
近日,渠县公安局土溪派出所联合森警大队破获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林(男,50岁,渠县土溪镇人)、张某国(男,48岁,渠县土溪镇人)、郭某生(男,46岁,渠县土溪镇人)。
经查,为满足口腹之欲,2023年3月9日凌晨,周某林、郭某生和张某国到土溪河道中河嘴使用汽车轮胎制作的救生圈、渔网等工具在河里下网捕捞。
到案后,周某林、张某国、郭某生对自己非法捕捞水产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林、张某国、郭某生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渠县公安)
编辑:唐浩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