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停车位与保安起争执,渠县一女子竟将汽车停放在小区入口30分钟
9月6日20时许,渠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渠县天星街道一小区门口一女子将汽车停放在小区进出匝道口便离开,严重影响小区车辆出行,请求民警出警。
渠县公安局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出警,经查该女子侯某(渠县天星街道人)是该小区业主,当晚在驾驶小型汽车进入小区时因车位已满,保安不允许侯某驾驶汽车进入小区,侯某遂与保安发生口角,随后将汽车停放在小区匝道口就自行离开,车辆阻碍小区入口长达30分钟,造成了不良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侯某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编辑:潘可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