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榜样】第三季度“賨检之星”——孙双:做新时代“民”心守护的“行”路人
为切实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干警奋发有为的干事创业激情,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10月16日,渠县检察院对评选出的三季度“賨检之星”进行集中表彰。
“渠县检察”微信公众号“身边的榜样”专栏对获评“賨检之星”的检察干警进行展播。
荣誉榜单
2020年,获县检察院先进个人;2022年,获县检察院先进个人;2023年,获县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2024年,获渠县县委2024年度机关公文写作大赛优秀奖。
履职印记
孙双,男,汉族,1994年8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法学专业,大学本科,2018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渠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助理。
初心如磐
筑牢政治之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对党忠诚可靠,信念坚定。主动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践行初心使命。
践行履职之本。作为“有事找小杜”办案团队一员,参与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00余件,办理的田某华等人与达州市某服饰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执行监督案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和典型案例,“有事找小杜”办案团队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基层院优秀办案团队。
常怀为民之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把人民群众冷暖挂在心上,做好人民群众身边的贴心人、暖心人。认真倾听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的温度与关怀。
逐梦新程
行远自迩,笃行不怠。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将继续立足岗位,砥砺前行,以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更加积极的人生态度、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坚守检察初心与使命,为检察事业发展贡献青春与热血。
(渠县检察院政治部)
编辑:唐浩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