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份!渠县法院首次使用要素式强制执行申请书
7月9日,在全省法院要素式示范文本推广使用培训会后,渠县法院借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的《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在全国各级法院推广使用契机,全面启动要素式示范文本宣传推广及试行工作,并于7月14日(启用首日)由当事人填写提交首份要素式强制执行申请书。
要素式示范文本的使用,降低了诉讼门槛,让人民群众看得明白、用的方便,有效减少因文书书写不规范导致的退件、补正情况。下一步,渠县法院将收集各诉讼主体对要素式示范文本在使用中的反馈意见,不断优化相关配套机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渠县法院)
编辑:唐浩博